债务人死亡之后,所欠债务应该怎么办?
在[db:标签]们国家,既有“父亲的债务仍然归还”的说法,也有“死债已被消除”的说法。那么,关于债务人去世后所欠债务,我国国内法的规定是什么?
2018年1月25日,温某向翟某借了4万元,双方同意每季度750元利息。温某向翟发了一份贷款通知,说“这笔贷款是人民币1万元。在这一年归还,每季度支付750元人民币“等等。后来温家的家人去世了,他的家人得到了70多万元的补偿。之后,他多次与温家人沟通,要求归还贷款。他无奈并向法庭提出上诉。法院最终裁定,温家的家人已经支付了43,000元人民币的贷款,以换取一定的遗产利息。
评论法院判决并非不合理。《继承法》第三十三条规定,“继承继承应当依法追缴继承人应当缴纳的税金和债务,纳税和清偿债务应当限于其财产的实际价值。超过实际价值。继承人,继承人应自愿偿还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权,他们可能不承担继承人应依法支付的税款和债务。“
第一,权责统一的原则,即继承的继承和债务清偿的责任,以及接受继承的继承人,应当依法偿还继承前的债务。生活(指欠税和一般财产债务),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权,他们放弃继承人的财产权,不必承担相应的财产义务。
其次,继承人承担债务清偿,前提是它接受继承并实际获得继承权。如果具有继承权的继承人放弃继承权,或接受继承但实际上没有获得继承权,则不需要承担继承人的债务。
三,有限结算原则,继承人偿还继承人的债务,以继承继承的实际价值为上限,超过继承的实际价值,继承人不承担清算责任。
第四是保留特定继承人的继承原则。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〈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〉若干问题的意见》第61条规定“即使遗产不足以偿还债务,也有缺乏工作能力且没有收入来源的人。适当的房地产,然后按照.偿还债务.“(谢秉成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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